第二百七十二条

已修改

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认为监察机关及监察人员存在监察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情形,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由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受理,并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

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