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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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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监察程序/第六节 处置

第二百零二条

已修改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需要给予政务处分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政务处分决定,制作政务处分决定书。

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0日

第二百零一条回到全文第二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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