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监察程序/第五节 审理第一百九十四条已修改审理工作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0日第一百九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