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监察程序/第二节 初步核实第一百七十八条已修改在初步核实中发现或者受理被核查人新的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的,应当经审批纳入原初核方案开展核查。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0日第一百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