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监察权限/第六节 留置第一百条已修改留置过程中,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和民族习俗,保障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0日第九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