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职业能力开发、教育培训计划,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统筹协调各类培训机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