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

监督检查城乡规划实施的情况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执法机关查处违法建设,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