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规划监督检查中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加强对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