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