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第十五条有效招标人公开招标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家或者本市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4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