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四章 方式与方法第三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明确保护责任,修缮相关设施,完善展陈内容。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