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第四章 降碳增汇/第二节 增加碳汇第五十六条已修改本市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强化海洋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的保护和管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和生态修复,增强海洋碳汇能力。在依法划定的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滨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域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海岸工程项目建设或者其他活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