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处一万元罚款;经营期间擅自停运、不正常使用油烟在线监测设施,或者修改监测数据等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