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旅游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