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禁牧休牧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禁牧是指在划定的区域内实行一年以上全面禁止放养羊、马、牛等草食性牲畜的生态管护措施;休牧是指在划定的区域内实行季节性禁止放养羊、马、牛等草食性牲畜的生态管护措施。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