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古树名木,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 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