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六条有效省和市、州以及归侨、侨眷人数较多地方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侨眷代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