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作业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时间,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工。施工时应当采取低噪声、防扬尘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