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全社会应当支持见义勇为,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宣传报道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和支持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鼓励成年人采取有效方式见义勇为,并保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申请确认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