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民间文化进行普查、搜集、整理、研究、认定,建立保护档案和数据库。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管理下,依法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自治县境内调查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调查结束后,应当将调查所取得的实物及图片、资料复制件、电子档案交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