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物业服务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做好安全事故、安全隐患等防范、制止或救助工作。

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