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十条已修改保护区应当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置保护标志,建立记录档案,明确管理单位。保护区的保护标志,由市人民政府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