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业主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物业管理规约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放弃业主权利为由不履行业主义务。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