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