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十六条有效旅行社、饭店、餐馆、车船公司、景区(点)、经营旅游商品的商店等旅游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服务和管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