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条有效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进行,所得收入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