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防沙治沙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遵循生态规律,依靠科技进步,政府组织与社会各界参与相结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保障防沙治沙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