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文化合作第三十二条有效华侨试验区建设面向华侨华人的华文教育创新发展服务基地,开展华侨华人文化交流,支持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在华侨试验区建设涵盖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的合作办学机构,举办面向华侨华人子女就读的国际化特色学校和其他职业教育机构。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