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第四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九条有效华侨试验区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新型贸易的融合,提升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外汇收支与结算便利化,建设国际采购商贸物流中心。华侨试验区探索与港澳在服务贸易相关的人才培养、资格互认、标准制定等方面开展合作,拓宽港澳专业人士在直管区执业范围。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