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十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管理工作,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全过程提供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