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一条有效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自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火源、电源和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施工现场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