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自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火源、电源和易燃、可燃物品管理。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