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保护各类企业平等获取科技创新资源。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