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实行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与省外科技资源共享协作,依法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以及科技信息、科学数据、科技报告等开放共享。

对于利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本购置和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开放使用。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