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建立国际友人奖励制度。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员,市人民政府可以授予“威海市荣誉市民”称号或者授予“威海友谊奖”。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