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编制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绍兴黄酒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绍兴黄酒产业振兴。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指导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工作。生态环境、文广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