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将绍兴黄酒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产品质量、环保信用评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的使用等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