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绍兴黄酒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在黄酒小镇、特色街区、主题公园等规划建设中融入绍兴黄酒历史文化元素。

鼓励和支持绍兴黄酒生产企业设立黄酒产品和文化展示中心,宣传和弘扬绍兴黄酒历史文化。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