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检察机关应当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加强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立案、刑事诉讼未及时办结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的监督。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