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黄河故道湿地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黄河故道湿地的行为予以举报。市、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规划与保护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