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黄河故道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工作机制,将湿地保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