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黄河故道湿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黄河故道湿地保护范围内实施追逐、惊扰、引诱拍摄、制造高分贝噪声、闪烁射灯等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由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