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利用黄河故道湿地从事科研、旅游等活动,应当符合黄河故道湿地保护专项规划,不得减少湿地面积、超出湿地承载能力、破坏湿地生态功能。

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