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有效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建立物业服务信用管理制度,根据投诉处理、合同履行、事中事后监管等情况,对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信息采集和诚信档案管理,依法在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人、政府采购等方面使用信用信息。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