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构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立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