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城镇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或者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地方法规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