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四十条有效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7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