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三十条有效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当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及任何个人都不得调换或者增减。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