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