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各民族同胞应当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

重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尊重鄂伦春族、朝鲜族、回族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礼仪禁忌。

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