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营造美好宜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